注意啦!海南公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这次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学费标准的自主确定、学费收取的规范和退费细则的明确、学费的相对稳定和资助政策的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的完善和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等。这些调整旨在确保学费政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对于正在考虑或已经报考海南公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朋友们来说,需要密切关注这些政策变化。
➽学费标准自主确定,但需备案
9月1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通知》对海南公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
(一)学费标准自主定
根据《通知》要求,公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不再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相关高校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确定。这意味着,不同高校的学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多少需要看各高校的实际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虽然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但也不是随意定价。《通知》要求,高校在自主确定学费标准时,必须严格履行成本核算、可行性论证、学校集体研究决策等程序。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学费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备案制度不可少
高校自主确定的学费标准,还需要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备案。这一步骤是为了加强监管,确保学费政策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研硕集团)
➽学费收取规范,退费细则明确
除了学费标准的调整外,《通知》还对学费的收取和退费进行了规范。
(一)学费按学年收取
根据《通知》要求,学费需要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一次性收取高额学费给学生带来经济压力。
(二)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高校在收取学费后,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这一规定旨在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学生能够在不额外付费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三)退费细则需制定
对于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提前毕业或经批准转学的研究生,学校应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具体退费细则由各高校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同步制定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合理退费。
➽学费保持相对稳定,资助政策需落实
(一)学费标准相对稳定
《通知》要求,制定公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应保持合理并相对稳定。
学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学费频繁波动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经济压力。
(二)足额提取经费资助学生
为了保障学生的经济权益,各高校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学生能够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支持。
➽收费公示制度需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制度需完善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校内公示栏、学校门户网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向学生公示。这一规定旨在增强收费的透明度,让学生和家长能够清楚了解学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除了公示制度外,《通知》还要求各高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意味着,如果学生对学费政策有疑问或不满,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反映和投诉。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学费政策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单位参照执行
除了公办高校外,《通知》还规定,承担研究教育任务的研究机构、学校等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单位,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管理方式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这些单位的学费政策也需要遵循同样的原则和要求。此外,对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费标准管理方式,《通知》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不同类型的研究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学费政策。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学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也就是说,2025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将开始执行新的学费政策规定,而在此之前入学的学生则继续按照原来的学费政策执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研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