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成为我国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有25个学院(系、中心),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交叉11个学科门类,贯通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全过程的学位授予体系。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3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433人、硕士生导师1113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万余人,来华留学生1700余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3万余人。学校稳居中国大学百强,土木与交通学科、水资源学科分别位列U.S.News全球大学第14名和第22名,被誉为公路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科技创新的“金名片”。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3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已获得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
三、课程学习及考核
(一)课程学习
1.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申请学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其他业余时间。
2.申请人必须在4年内完成所申请学科专业规定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4年内未通过规定课程考核和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二)参加国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举行一次,统考报名时间一般在3月,考试时间通常在5月第三周周末,考试大纲以报名网站最新公布为准。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部分专业无专业综合考试),各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通过。考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三)论文写作
申请人通过全部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且获得通过(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论文答辩未通过,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答辩1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四)学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授予长安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
四、学费学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由申请人自行缴纳,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统一按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收取,并开具票据。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课程学习阶段。18000元/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办完学习手续后,一次性缴清(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学位论文阶段。12000元/人,通过课程学习科目和国家统考科目后,一次性缴清(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凡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布为准。
(研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