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历经70余载的励精图治,学校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为培养更多高层次法治专门人才,特举办同等学力经济法学课程培训班。
01
开设专业
经济法学
02
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报名条件的大陆地区、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
2、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大专学历或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申请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03
课程设置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公共学位课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3 |
| 法律英语 | 3 | |
| 专业学位课 | 法理学 | 3 |
| 刑法学 | 4 | |
| 民法学 | 4 | |
| 刑事诉讼法学 | 3 | |
| 民事诉讼法学 | 3 | |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4 | |
| 专业选修课 | 商法学 | 3 |
| 经济法学 | 3 | |
| 知识产权法学 | 2 | |
| 证据法学 | 2 | |
| 法律文书写作 | 2 |
(课程根据研究生院培养计划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04
学习期限及教学
1.学习期限:面授班1.5年,网络班1年。
2.教学模式:面授班集中授课(法定节假日集中授课);网络班自由灵活安排时间自学。
3.学习期限时间满,准予结业。
05
项目优势
资格审核入学
提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即可入学。
强大师资阵容
博士、硕士资深导师主讲,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讲座。
零距离互动
可与法学界权威名人、专家教授“零距离”洽谈、交流。
西政资源共享
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共享西政资源平台。
务实教育延展
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来自各行业和公检法系统,具有丰富的务实教育学习体验平台和场景。
06
结业待遇
学习期限时间满,修完规定课程,颁发“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经济法学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07
学位申请
▷须在正式入学起连续四年内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须在正式入学起连续四年内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在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且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硕士学位者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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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1、培训费:
面授班 21000元/人
网络班 16000元/人
2、通过学校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同等学力统考后,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需缴纳论文答辩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以当年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汇款请标注“经济法学培训班:姓名”。
开户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红岩支行
账号:11160293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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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共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交近期免冠一寸和两寸彩色照片各2张
4、办理入学财务手续
(研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