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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学校现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产业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获评A-等级(全国前10%),工商管理获评B+等级(全国前20%),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获评B等级(全国前30%),公共管理获评B-等级(全国前40%);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入选“江西省一流建设学科”。

 

一、专业设置

专业研修方向统考外语全国统考学
科综合
授予学位
企业管理管理思想与东方管理英语工商管理管理学
领导力与创新管理
数字化与企业转型
技术创新与运营管理
统计学金融统计
 
理学
大数据分析与供应链
应用统计
社会经济统计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管理学
公共政策分析
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
政府管理与创新
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管理学
学前教育管理
教育人力资源管理
基础教育管理
财政学财政理论与政策经济学经济学
税收与收费理论
公共项目投资管理
财政监督
法学民商法学法学法学
经济法学
诉讼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金融学投融资理论与实务经济学经济学
国际金融理论与国际投资
货币理论与银行管理
公司金融与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
设计学环境设计 艺术学
工业设计
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
设计教育与管理
会计学会计理论与方法工商管理管理学
审计理论与方
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哲学或政治学法学

注:以上各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注:无学士学位可参加课程研修班,拿结业证书。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1.线上报名: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学员,须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一寸蓝底照片、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均要电子版)提交审核报名。

2.现场确认:     学校会定期举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初次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来校前务必完成在“中国学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包括资格审查和指纹采集等工作。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一式三份;     ②《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两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四、项目优势

优势一:先入学后考试,进入门槛较低

经审查报名材料即可报读。

优势二:学习方式灵活,解决工学矛盾

授课方式采取网络学习,周末集中线上直播课,不影响工作。

优势三:数字化教学管理体系

为每位学员提供网络化教学管理系统。

优势四:丰富的校友资源,实现价值终身增值

深入契合学习工作要求,一次报名后,可终身参加所报学院组织的各种课程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既学习了知识,又提高了学位,并交一方来自各行各业学友,丰富了自己社会资源,为学员的事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五、各阶段相关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待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年,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四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注:

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 级水平。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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