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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2024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入列国家优质本科高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类人才的学术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面向社会招生,具体事项及要求公布如下: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学术学位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3.申请学习专业应与学士学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申请中医学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取得成绩。

2.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医临床医师。其规范化培训基地须为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5.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四、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函;

4.《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应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领域及规培起止时间;

6.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7.以上材料在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2025年9月30日—11月30日

(二)申请方式和资格初审

申请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同等学力+姓名+申请专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教学部招生老师处。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经入学考试后,依据申请人考试成绩和综合条件择优录取。(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三)网上注册

被录取的申请人须在10日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填写及上传。

(四)现场确认

被录取的申请人完成全国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三楼308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采集申请人照片和指纹,签署《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协议书》等材料,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相应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不再接受其申请。

 

六、课程学习

采用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方式,具体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七、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和教学/临床能力考核。5年内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八、学位申请与授予

申请人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且成绩合格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通过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

3.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002临床医学、1057中医);

5.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及预答辩、答辩等环节;

6.申请人应在全部考试合格后的一年内向导师所在学科提交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并由培养单位向学校学位办报备,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若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7.申请授予专业学位之前必须在国家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完成培养方案,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须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9.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简章依规相应调整。

 

九、注意事项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个人安全须自行负责。

2.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申请人入学后,即可按学位申请要求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不发研究生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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