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建校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国际中文教育为特色,以语言教育和研究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
关于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提升在职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目前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国际政治、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国际语言服务、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理论、艺术跨文化研究等12个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开设专业

报名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学习的在职学习者。
2. 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2寸蓝底照片(4张)。
3.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进行在线认证https://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4.《北京语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含单位推荐意见材料)。
5.《新生入学须知》。
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及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两年的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各专业培养方案严格参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考试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同时亦须通过“统考”(每年5月开考)。
规定期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含“统考”科目、学位论文)者,可办理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修满规定学分、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或未通过“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注:本阶段学习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线上教学为主。
第二阶段
学位论文及学位工作
学位论文:
(1)开题:申请人通过“统考”后才可申请论文开题。开题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2)答辩:学位论文通过导师评阅后,应按规定参加专家评阅及盲审,评阅与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开题、写作、查重、评阅、盲审、答辩等要求,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我校规定流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申请与授予: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符合北京语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舞弊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3.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而中止申请或使申请失效的,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招生简章会根据我校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信息以网站公布的最新简章为准。
5.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相关文件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研硕集团)